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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仓储 , 保税加工 , 出口退运 , 保税维修 , 保税区转厂一日游
关于税号申报的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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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19 年 3 月至 5 月,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 3批次制冷压缩机,申报总价共计 12.35 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9,787,175.00 元),税号为 8414.8040.90,进口关税税率为7%。2020 年 6 月,海关对该企业进行稽查,发现该批货物的申报税号有误,认定实际货物应归入税号 8414.3090.00,进口关税税率为8%,少缴税款约人民币 90.16 万元。



【案件处理】


海关稽查部门认为企业涉嫌进口货物税号申报不实,将该案移交缉私部门处理。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后,认定该企业进口货物的品名、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规定,对该企业处以人民币 30 万元的罚款。



【法律分析及合规提示】


1.关于商品归类的重要性。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货物的商品品名、税号、价格、数量等。其中,针对不同的税号,会有相应的关税税率、贸易管制条件(许可证件要求等),因此申报税号是否准确,一直是海关监管的重点,也是实务中比较容易产生违规风险的问题。


2.关于商品归类准确性的审查。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商品归类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因此,货物在通关环节获得海关征税放行,并不意味着税号准确性就已经获得海关的认可和确认,海关在后续流程中依旧可以对企业的归类提出质疑,并作出处理。本案中,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时,海关按照企业申报税号征税放行。在货物通关放行已经超过一年之后,海关才通过稽查程序对企业进口货物的税号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并认为申报错误。


3.关于预归类的效力。本案中,企业在进口涉案货物之前,曾委托第三方归类机构进行预归类,并依据该机构出具的预归类建议税号8414.8040.90 进行申报。在海关稽查及缉私调查程序中,企业也说明了这一点,并以此主张企业并没有错误申报的故意,希望海关不予行政处罚。海关认可企业不是主观故意,未将本案定性为走私行为,Zui终按照申报不实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4.关于税号申报错误的不同处理结果。本案中,海关通过稽查发现了企业的税号申报问题,并移交给缉私部门作为案件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海关发现企业存在税号申报问题的,会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主要的处理情形如下:





5.关于预防归类风险的相关建议。结合上述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如果涉及海关对归类提出质疑的,建议企业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一方面,可提交产品说明和归类意见,从商品属性情况及归类规则运用的角度详细说明企业的归类理由;另一方面,如果海关认定企业归类错误,则应及时提供能够证明没有逃税故意或主观过错的证据材料,同时,可积极证明相关商品属于《进出口税则》以及海关归类释中规定不明确或者存在较大归类疑难的情形,或者是企业所申报的税号符合海关已归类决定、归类预裁定等形式所明确的归类认定规则等,从而争取不构成违法行为的处理,或者是减轻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此外,从事先预防风险的角度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1)对于进口量比较大,或者是认为存在一定归类不确定性的产品,可以向海关申请归类预裁定;(2)开展必要的进出口合规自查,及时发现包括归类申报错误在内的风险,特别是针对可能涉及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等的重点产品;(3)对于自查发现存在申报错误的,可以在被海关稽查、核查、调查之前,进行主动披露,从而降低相应的责任风险;(4)从长远来看,可建立或完善企业的进出口合规流程管理体系,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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