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买方还是卖方
更新时间:2023-08-09 08:3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5818752481
联系手机:
联系人:桑小姐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卖方。
保税仓储,进出口清关,保税区转厂一日游,出口退运保税维修
消费税的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十一路10号成城发工业园
- 电话:15818752481
- 业务经理:桑小姐
- 微信:15818752481
- QQ:1937204427
- Email:wendy@chhaotian.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