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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仓库仓储功能

发布:2023-03-01 19:24,更新:2023-08-09 08:30

保税区内保税仓库,具有以下仓储功能:

欢迎来电咨询保税区冯先生

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物流有限公司

主营:保税区4万平米仓库厂房租赁;保税区包装,分拣;出口货物退运检修;转厂一日游;葡萄酒代理进口

  一、储存保税区内贸易企业和本企业从国外进口的保税货物,办理视同出口手续后的国内货物;


  二、储存所有权属境外公司的进口保税货物;


  三、存放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过出口手续的加工产品;


  区内保税仓库储存的保税货物,可以在仓库内进行货物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但不能改变其原来商品物理属性,也不允许产生损耗。



     海关对保税区内保税仓库实行联网管理,经营企业须配置海关的仓库计算机管理软件、使用统一的台帐及提货单。海关有权对保税仓库所储存的保税货物进行检查。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办事程序


  首先:企业向保税区海关提出申请,交验以下单证:


  (一)企业申请设立区内仓库/物流分拨中心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企业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自建仓库产权证或租赁仓库合同、库位平面图;


  (五)仓库管理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


  (六)建立分拨中心另需提供经海关总署归类中心上海分中心核准的商品HS编码归类表一份。




  第二步:保税区海关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即予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保税区内仓库登记证书》。




  第三步:保税区海关进行实地勘察,核发《进库登记簿》。



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


  (一)具有仓储经营场所,并经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保税区工商处批准,具备仓储业务经营权;


  (二)经保税区公安处消防科勘查其核准;


  (三)已经保税区海关登记注册。




  二、需交验的单证:


  (一)企业申请设立区内仓库/物流分拨中心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企业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自建仓库产权证或租赁仓库合同、库位平面图;


  (五)仓库管理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


  (六)建立分拨中心另需提供经海关总署归类中心上海分中心核准的商品HS编码归类表一份。




  三、企业在次领取《进库登记簿》3个月之内发生有关业务,并每月按时核销。




  四、保税区内仓库所有保税货物应有序堆放,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发货,有关进出库有效单证应保存完好。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十一路10号成城发工业园
  • 电话:158****2481
  • 业务经理: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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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1937204427
  • Email:wendy@chhaot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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