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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点旧机电产品通关新政策

发布:2022-09-09 11:42,更新:2023-08-09 08:30

出口退运保税维修,进出口清关,保税区转厂一日游,保税仓储


2022年度

政策解读

重点旧机电产品通关新政策解读

重点

2021年12月31日,商务部发布了2021年49号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目录中对重点旧机电产品有了新的调整, 多年来,我国进口旧机电产品一直保持较高的市场需求,那么新的目录发生了哪些变化?旧机电产品如何正确申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文末的重点提醒也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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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 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 未经使用,但超过期(非保修期)的;

■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 新旧部件混装的;

■ 经过翻新的。

(二)哪些产品被列入“重点旧机电产品”?

国家限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称为重点旧机电产品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8年第5号令》(关于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公告)中的“第三条规定 重点旧机电产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环境的旧机电产品。对重点旧机电产品实行限制进口管理。”、“第四条规定《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如何管理?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7号,商务部令2018年7号修改),国家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为:

(一)禁止进口

(二)限制进口

(三)自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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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哪些?

根据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包括:

■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 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

■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等,具体详见《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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