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涉及商流、物流、信息流(单据)和资金流。
商流是指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及其相关交货贸易条款。
物流是指货物的储存、运输、装卸、加工、检测等流动。
信息流是指相关的文件、单据以及基础数据通过口头、书面或系统的沟通交流。
资金流是指货款的结付、汇率的转换、账期等。
根据四流合一的特点,转厂基本操作流程是由出口再进口构成,涉及运输、报关、报检、仓储协调等环节,现实操作中为了避免信息对接上的失真与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大多选择独立外包,由一家3PL进行处理,以保障服务质量、安全性和及时性。
除了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转厂,在实际贸易中,会存在很多的其它情况:
1、有很多半成品供应商销售产品给成品生产商时遇到困难。成品生产商是加工贸易企业,而供应商是一般贸易企业。成品生产商要求做转厂,供应商无法转厂;
2、同时加工贸易企业的两家工厂,由于归属的主管海关不同,手册备案信息差异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无法转厂;
对于以上的问题,通过保税区,可以实现“转厂”操作,达成贸易交货;解决更多非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转厂。
1、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